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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和电信行业主管部门出台的《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所确立的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制度,是互联网站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的第一道关口。 “先备案后接入”“、”“未备案不得接入”是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的法定义务,备案管理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一是通过备案核准关,避免不符合国家和行业规范的网站接入互联网,避免联网用户未经网络接入单位审核私自开设不安全网站;二是网络安全事件发生时,互联网管理部门可以通过备案信息联系网站主办者紧急处置事件。


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制度确立以来,在电信行业主管部门的强力监管和各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的大力配合下,境内互联网站备案率已达到99.99%,但仍然有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对备案管理制度重视不够,法律意识不强,违法为未备案网站提供接入服务,导致有些网站未能得到有效监管,存在重大网络与信息安全隐患。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简称教育科研网)作为国内最大的公益性互联网络,由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网络中心负责向教育科研单位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但该中心对“未备案不得接入”的规定落实不到位,接入了大量未备案网站。这些网站安全防护措施薄弱,成为黑客组织攻击入侵的目标。据不完全统计,2016年以来,教育科研网接入的网站中遭受网络攻击被篡改网页发布违法有害信息的安全事件中,有30%的涉事网站未履行ICP备案手续,未能很好地落实“未备案不得接入”的规定,导致网络安全事件发生时电信行业主管部门不能第一时间通知涉事主体进行紧急处置。



针对高校和教育科研网网站备案方面存在的问题,今年3月初,广东省通信管理局依据《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第五条和第二十二条规定,对教育科研网接入的广东文艺职业学院未履行ICP备案手续擅自开办网站导致发生严重网络安全事件的行为给予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近日,广东省通信管理局再次采取行动,查处关停了一批教育科研网广东节点内未履行ICP备案手续的网站,依据《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第十条、第十八条和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对教育科研网的责任主体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网络中心违规接入未备案网站的行为给予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教育科研网网络中心作为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应当遵守国家《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互联网法律法规和规章,并接受电信管理机构的监管。


新中国成立70周年在即,广东省通信管理局将加大网络安全监督执法力度,压实各类网络运营者主体责任,维护通信和互联网行业的安全秩序,进一步筑牢建设网络强省的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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